本报文登3月6日讯(通讯员 于红世 腾娣) 为减轻参保人因患重大疾病带来的巨额医疗费用负担,威海市文登区社保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将18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名单。
据了解,参加文登区2018年度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年度内使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18种特殊药品(详见下文)的医疗费用纳入相应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标准为:起付标准2万元(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报销60%,居民医保报销40%。一个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同一参保人员不能同时享受2种及以上相同适应症的特药。参保人员享受特药待遇的有效期为1个医疗年度,期满后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须重新确认。
列入文登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18种特药名单:注射用地西他滨、培门冬酶注射液、注射用硼替佐米、来那度胺胶囊、达沙替尼片、吉非替尼片、盐酸厄洛替尼片、盐酸埃克替尼片、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注射用雷替曲塞、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苹果酸阿帕替尼片、波生坦片、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凝血因子IX、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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