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通知书
2018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债务人:滕州市嘉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编号为Z1701LN1561000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你方的债务(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已于2018年1月24日到期。截至本通知签发日,你方尚欠本金(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及相应利息(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万肆仟玖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暂计至2017年1月26日。
  请你方立即偿还所欠本金及欠息,否则我行将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你单位提起诉讼,我行将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特此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签发时间: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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