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24年的国地税重合并
改革可减轻纳税人负担
2018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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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再次合并。
  改革开放后,为激活地方的活力,中央充分授权地方去闯去试,获得的财政收益更大程度上倾向于留给地方。然而,这一做法使地方拥有相当大的财权,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削弱,形成了“弱中央”状态。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央财政陷入危机。
  为了改变这种“弱势”,1994年,中央进行分税制改革,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为了解决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理顺征管职责划分、优化税务组织体系,以及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等措施,加强国税、地税合作。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就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简化机构,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办事效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
  樊勇认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和成本。之前很多纳税人要同时缴国税、地税,存在“多头跑”等问题;同时,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资源重置,在现行制度体系下,实行一套机构对于提高征管效率也有好处。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宪表示,国税和地税合并后,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比如说,一方面,可以加大力量建设统一的税收电子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增加技术人员;另一方面,为应对偷税漏税等问题,可以整合更多的一线征管人员,提高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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