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赵磊)昌邑市公共自行车公司接到举报,一小区某单元楼道内长期停放一辆公共自行车,可能被私人占用。该公司工作人员经过蹲守拦下了骑车人并报警。13日,记者从昌邑奎聚派出所了解到,该自行车已被警方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3月12日,记者在昌邑市奎聚派出所体验派出所民警的工作时,民警接到了一起报警。报警人自称是昌邑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的员工,姓刘。刘先生称,自己发现2年前单位被盗的公共自行车。
记者随民警赶到现场时,刘先生正守在一辆公共自行车旁,旁边站着一对母女。
民警经过上前询问得知,前些天,昌邑市公共自行车公司接到举报,称中央华府小区单元楼道内长期停放一辆公共自行车,有可能是被人私自占用的。于是在3月12日当天,工作人员刘先生到中央华府小区蹲守,在女子班某骑车出小区时,发现了这辆公共自行车。
刘先生告诉民警,该辆公共自行车是两年前的老款式,之后的都已经更换成新款,也就是说自行车很有可能是在两年前就已经被盗。然而,班某自称是从亲戚处借来的自行车,并不知道车子是怎么来的。值班民警带着班某回到了派出所。
因为班某带着年幼的女儿,民警帮忙照顾小女孩,耐心地跟班某沟通。最终,班某称,其舅舅潘某2年前将一辆公共自行车推回家中自己使用。
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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