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高佳)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乐陵市大孙乡严格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同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应急体系。二是建立落实环保责任人监管制度。由乡政府跟踪联系分管领导、联系安监员、各村支书,负责所在地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三是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乡环境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对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将有力地促进该乡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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