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
商品房销售三月内不得涨价
2018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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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隋忠伟                    

  近日,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开发商利润率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通知》指出,严格商品住宅预售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核准的一房一价,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时,须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年度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日照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进行审核,超出的不予核准。
  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价格进行核查,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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