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对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问责
2018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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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日讯(记者 李榕)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为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问题。
  具体通报如下:1、临邑县临邑镇教育联区主任张志增等人在贫困生补助申领工作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临邑镇教育联区在申报贫困生国家助学金和寄宿生活补助时,对辖区学校上报的贫困生情况开展入户调查不充分、了解不全面,导致11名不符合标准的贫困生领取补助,造成不良影响。先后分管贫困生补助工作的临邑镇教育联区副主任甄丰洋、督导室主任马清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志增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涉及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夏津县公安局双庙派出所民警刘树理驾驶警车执行公务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等执法违法问题。2018年2月,刘树理在驾驶警车执行非紧急任务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且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按规定穿着警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反映其存在特权思想,受到警告处分;双庙派出所所长朱宗杰因对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平原县王凤楼镇小陶村党支部书记王河亭、麻寨村党支部书记王春东等人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河亭违反有关规定,借收取黄河水费之机搭车收费,向群众违规收费1.3万元,全部计入村集体账目,用于村内零工、黄河水费上缴等支出。2014年至2017年,王春东以村级资金紧张为由,在未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通过也未向上级政府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与村文书王桂月商议,向群众违规收费2.36万元,用于村内零工、饭费等开支,其中1.05万元未计入村集体账目。王河亭、王春东、王桂月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肖鹏、宋金义、崔金路担任平原县王凤楼镇工作片总书记期间,对所辖小陶村、麻寨村监管不严,导致出现乱收费问题,王凤楼镇党委责成三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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