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记者 潘旭业) 因未带行驶证、准驾不符、使用变造的驾驶证,一大货司机被处以罚款4050元、记25分并处二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20日,青岛开发区交警三中队在南港一号路与衡山路路口查处违法车辆。15时许,民警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不清,随即将其拦下。该驾驶员出示了名为“刘某”的驾驶证,但民警发现该驾驶证有伪造嫌疑,遂将其带至检查站内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否认套用别人驾驶证,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他谎称未带身份证。后经核实,“刘某”提供的驾驶证件确系套用的。原来,该驾驶员李某的A2驾驶证在2017年因酒驾被降级为B1B2证,因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所以才花了800元套用了刘某一个A2驾驶证。
4月2日,李某因未带行驶证、准驾不符、使用变造的驾驶证被处以罚款4050元、记25分并处二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李某的B1B2证也将降为B2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