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案刚刚在6日一审宣判,韩国检方又将于9日发布涉嫌受贿110亿韩元(约合6483万元人民币)的李明博案的中期调查结果,并以收受贿赂、贪污、逃税、滥用职权等14项罪名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李明博。
李明博上月23日被逮捕后,检方曾在26日、28日和本月2日三次上门调查,但李明博均以难以展开公正调查为由拒绝与检察官见面抵制调查。检方表示,相当一部分案情尚待进一步查明。
同时,为防止犯罪财产转移,检方将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李明博的财产。据悉,保全对象包括李明博在首尔论岘洞的私宅,及其家人名下的借名房地产等。检方还计划继续对李明博的夫人金润玉和儿子李时炯等人进行调查,并将在确定嫌疑后将其逐一移交法庭。
韩国News1通讯社称,检方怀疑李明博是韩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DAS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1994年1月至2006年3月期间,李明博涉嫌通过这家企业筹集秘密资金,使用DAS的资金向自己选举阵营的员工支付薪水,私自使用属于DAS的汽车等。此外,筹集秘密资金的过程中,李明博涉嫌漏税超过31亿韩元。
检方认为,李明博介入三星代付DAS公司诉讼费60多亿韩元事件、收取国家情报院前院长金成浩特殊活动费4亿韩元、收取国家情报院前院长元世勋特殊活动费3亿韩元等,涉嫌收受贿赂。
另外,李明博还涉嫌滥用职权、非法藏匿文件以及违反选举法等十多项罪名。3月22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颁发逮捕令,李明博深夜被捕并押送至首尔东部看守所。
李明博的原定羁押期限为3月31日,后被延长至4月10日。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中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10天。在特殊情况下,经法院批准可将羁押期限最多延长10天。据此,韩国检方需在4月10日前起诉李明博。
据环球网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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