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4月8日讯(记者 周千清) 日前,菏泽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召开,会上安排部署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即在全市范围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就要举起法律的拳头,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
据菏泽市安监局局长、市安责险联席会议召集人冯艳丽介绍,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是再次安排部署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的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
按照《山东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人民财产保险、平安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人寿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大地财产保险、泰山财产保险等家8保险机构,获得在全市范围内参与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承保人资格。
会议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高危行业就是强制险,不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就是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就要举起法律的拳头,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年初,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执法内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同时,加强对企业投保情况的日常管理,对企业未按规定投保或续保、将保费以各种形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未及时将赔偿保险金支付给受害人的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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