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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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4月10日
  基准日:2016年9月27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尹君
  联系电话: 1385416398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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