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潜逃 拒不到案再被抓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4日讯 近日,经长清区法院决定,长清交警大队依法对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富执行逮捕。 
  2017年5月7日22时许,张某富(男,47岁,长清归德人)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长兴美郡西门时,与对向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主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警方检测,张某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25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城区中队依法对张某富刑事拘留,6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富擅自违反相关规定,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及检查机关调查,被警方网上追逃。今年5月15日,张某富在济南火车站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随后被长清警方押解归案,目前关押在济南市第三看守所。
        (张帅)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