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主创业也能申请担保贷款
财政贴息新政相应出台,贷款条件、申请门槛、贷款次数也有相应调整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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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5月24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牟威英) 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从原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专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扩大到自主创业农民。
  这一变化的依据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除受益人群扩大,受益企业门槛也进一步降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由原政策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30%降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贷款担保贴息条件也更优惠:取消原规定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只担保不贴息的政策限制,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担保和贴息支持。对个人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贷款利息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1个百分点,按2年全额贴息;对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300万元,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2年贴息。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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