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产生的医疗费咋报销?
2018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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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6月6日讯(通讯员 马永梅 于海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条件的便利以及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在威海市域范围外发生了医疗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如何才能报销?
  按威海市政策要求,在威海市域范围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经经办机构备案和审核后,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未经批准和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长期异地居住,参保职工及符合“三投靠”原则(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参保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威海市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选择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依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转外就医,参保人员转外就医,需经威海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批准,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成功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市外急危症入院,参保人员因急、危症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住院,应当自住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转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到经办机构审核,备案成功且经审核通过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说到这里,就会涉及很多参保人员问过的问题“不是说全国联网了吗?为啥不能直接报销?”
  国家要求大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的问题,这是全民医保的应有之义,但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了全国漫游。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一方面,无序就医会增加就医人员的总体负担,不仅仅是医疗费用的负担,异地就医还包括交通费用,住宿的费用,吃饭的费用,还有看护的费用等等,这些成本都会增加。另一方面,无序就医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全国人民无论大病小病都跑到大城市、大医院来看,大医院必然人满为患,就会影响真正需要到大医院看病的疑难杂症患者,使得他们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基于上面这些原因,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时候,明确提出要强基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要鼓励群众就近就医。威海市在执行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过程中,为了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也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比如说需要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必要的备案登记。对于疑难杂症患者,确实在本地看不了,需要转外就医的人员,也要按照转诊规定向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符合条件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人员,可按照我区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安置备案要求先进行异地居住备案,备案时可直接选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为异地定点医院,备案成功后,如果在需要住院,就可以进行跨省异地联网结算了。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在异地就医结算的过程中促进有序就医。
  所以,在此特别提醒,需要转到异地就医的患者,一定按照威海市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者异地安置手续并进行异地联网结算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异地就医,如不办理相应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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