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2018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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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区域结构、集体资产结构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在产权制度上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另外,由于村集体资产没有量化,产权没有明晰,分配没有依据,农民难以监管,权益得不到保护,造成很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2016年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据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修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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