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城被评定为省级园林城市
该县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率和宜居水平
2016年12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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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宜居的郓城县城一角。 本报通讯员 侯昌杰 摄
       本报郓城讯(记者 崔如坤) 12日,记者从郓城县委宣传部获悉,近日,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城市创建有关部署,经省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评价,郓城县被正式评定为省级园林县城。
  据了解,省级园林城市的评定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申报后要经过严格的材料和现场的评价,达到众多的评价标准后才能评定。评定为省级园林县城,意味着县城内的绿地面积、广场面积等扩大和城区居住条件更好。
  据悉,近年来,郓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特色精品城市为目标,建机制、强投入,补短板,上水平,园林绿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郓城县三年新增绿地面积420万平方米,是前20年的总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7.03%和30.74%,比2013年分别提高了6.2个百分点和5.8个百分点;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42.18万平方米,主要绿化指标全面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水平。
  下一步,郓城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绿化率和宜居水平,争取评定为国家级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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