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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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国庆、执行局局长程乐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徐斌、副总经理崔建生、总经理助理秦余国出席签约仪式。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沉疴”,而运用保险机制则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路径。保险能发挥自身杠杆效应,服务衔接司法实务,撬动大量社会资源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在保险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之间搭建桥梁,切实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当事人利益,对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意义深远。2018年8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在威海市共同参与了威海市分公司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救助”保险执行新机制签约暨电子保函启动发布会仪式,并成功开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张电子保函。
  此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升华,也是双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共同服务于我省司法改革、推动保险与司法深度融合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战略合作协议除运用“保全+救助”新模式解决执行难外,还拓宽了执行悬赏、司法人员履职、破产管理人责任等保险。同时,双方还将在解决司法拍卖执行不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为法治山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侯希民、宣传处处长郑红军、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曲建军、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刘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首席核赔师兼理赔事业部总经理王祝炜、办公室、责任保险事业部、法律部/合规部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仪式。
   (记者 张頔 通讯员 周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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