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为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如意
对困难群众
变“帮”为“找”
9月18日上午,正在寿光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张志强(化名)收到了16000元的救助金,这对他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我这什么材料也没准备,就是昨天上口镇民政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了一下情况,救助金就到了,没想到这么快,这真是解决了我们家很大一部分资金问题。”张志强的妻子邱云(化名)说。
前几日,家住上口镇的张志强在家意外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每天费用大约5000元。”邱云说,夫妻二人日常以打工为主,有一女儿已出嫁,儿子正在上小学,家庭难以承担。
9月16日,寿光市民政局救助科工作人员在水滴筹上发现了张志强进行筹款的信息,第一时间与上口镇民政助理对筹款信息进行了核实。鉴于该特殊情况,寿光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决定为其家庭开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先给予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从发现该家庭困难情况到资金到位仅用了1天时间。
“变帮困难群众为找困难群众,寿光市民政局通过建立镇村两级信息员队伍、发挥公益组织志愿者作用、关注“水滴筹”等网络慈善募捐平台三条途径实时监测,今年已主动发现并帮扶困难群众629户、1037人。”潍坊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长李慧表示,今年以来,潍坊市民政局将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脱贫攻坚行动,进一步织密编牢兜底保障网,保证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精准落实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近年来,山东社会救助工作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发挥了在保障基本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山东先后出台《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改革完善刚性支出扣减、财产认定、赡养费计算、低保渐退等低保政策规定,实施“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进一步放宽低保认定条件,扩大了低保兜底保障范围。
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指导各地规范签订特困人员照护协议,推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落实“五有”要求(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压实照护责任;加大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中心敬老院建设力度,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98%。
在临时救助工作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记者了解到,山东临时救助标准由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统筹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此外,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制度,实行急难情况24小时先行救助,提高了救助时效。目前,全省117个县市区将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乡镇(街道),有效提高了救助效率。
“十三五”期间,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5.84%和11.15%,城乡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627元、48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的转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902元和646元,年均增长6.3%和10%。
潍坊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看望困难群众送上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