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洪超) 12月9日,威海中院发布《关于调整桥头镇案件管辖的公告》,元旦起,重新划归环翠区的桥头镇区域一审案件也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重新划归环翠区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威海市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领导小组2020年8月29日印发的《威海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再代管桥头镇。
就桥头镇辖区内的诉讼、执行案件管辖也随之调整如下:
1.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桥头辖区符合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诉讼案件由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管辖。
2.调整前,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诉讼案件仍由原受理院审理,相关诉讼案件的执行案件,仍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