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7日讯(通讯员 陈续超)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切实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部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观念,在宣传中做学法的带头人,法律的明白人,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莱芜区司法局部署开展以“做宪法朗读人诵时代最强音”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活动从12月1日开始到31日结束,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按照“一周一主题,人人齐参与”的方式举行。
活动中以集体诵读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旋律,注重五个突出学习。一是突出学习宪法的核心地位、重要作用、基本内容;组织机关干部举行宪法集体宣誓活动,每周一班前会、周五集中学习日诵读宪法。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三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山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开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图说宪法视频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专栏。在新莱芜融媒体平台展示“七五”普法成就,宣传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成果。四是突出学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五是突出学习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新颁布的党内法规。
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