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约仪式现场。
记者 亓玉飞
通讯员 郝振国 张丙栋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关的民事监督,依托公证机关进一步拓展检察监督案源渠道,借力公证机关力量提升检察工作水平,近日,莱芜区检察院与济南市泉城公证处签订《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公证工作衔接合作的意见》,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副主任王智辉,莱芜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光国代表双方单位在合作文件上签字。
协作文件包括检察机关借力公证机关化解矛盾、公证机关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提供监督案源、共同研讨疑难案件、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等内容。下一步,双方将对照意见要求狠抓落实,促进检察监督与公证工作有效衔接配合,不断在协作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使“检察监督与公证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成为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生成的新平台。
签字仪式由莱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霍美娜主持,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分管莱芜分部副主任刘训杰,莱芜分部质检负责人刘永斌以及莱芜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参加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