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3月23日讯(记者 李雯娅 通讯员 信飞) 近日,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在烟台机场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鲁F车牌号的白色奔驰轿车走走停停,行驶轨迹异常。民警遂将其拦停并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例行检查,但该车驾驶员始终无法出示驾驶证件,称自己的驾驶证没有随身携带,只有车辆行驶证在车上。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驾驶员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张某只得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原来,张某目前正参加驾校科目三的考试,当天早上与朋友准备驾车赶往烟台机场接机,“自信”的张某以自己比较熟悉路况为由,向朋友提出自己也可以开车,谁知张某驾驶车辆刚下收费站,就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民警悉心教育,张某对自己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后悔不该心存侥幸。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出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驾驶员张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