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评“和谐使者”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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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11日讯(记者 贾凌煜) 11日记者获悉,济宁将从今年开始评选“孔孟之乡和谐使者”,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可参与。
  具体来说,参与评选人员须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犯罪预防、纠纷调解等领域工作,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须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将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产生。
  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30人,管理期限为4年,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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