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者虽不追究交警仍立案调查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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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孙鹏) 11日早上7点45分,在幸福路与龙海路交叉口,一位市民被一辆白色轿车撞倒,白色轿车逃逸,路人迅速报警。
  据被撞市民介绍,肇事车辆是白色的,车牌号尾号为182,其他内容没看清。被撞市民发现身体没有问题后,决定对肇事车辆不予追究。
  “不过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方当事人当时没有问题,但是第二天发生死亡或发现受伤的情况。”民警介绍说,他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已经初步掌握了肇事车辆的相关线索,也希望驾驶员尽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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