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物业不“为作”
将军苑小区一些业主堵门讨说法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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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片 本报记者 袁文卿 杨双媛

  “对小区绿化不满”“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对小区卫生问题不满……”,9日,菏泽将军苑小区一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无法满足诉求,选择用堵大门的方式来“讨说法”。

表达对物业不满>> 一些居民堵门讨说法
    9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菏泽市将军苑多名业主为表达对小区物业的不满,将物业大门堵住。刘先生称,自己9时许经过该小区物业管理处时,见物业门前围满了人,还拉起了条幅,周边围观的人也很多,询问才知道,是小区业主在向物业讨“说法”。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此时物业门口已经聚集不少业主,物业大门还被两条红色的条幅封着。业主刘女士介绍称,自己入住小区已经半年了,此间电梯时常出现停摆、关人、急坠等现象。“电梯里的紧急电话就是个摆设,根本不能用,有次有个业主被困电梯里20多分钟,都没有人员施救。”刘女士称,小区的卫生清洁问题、绿化问题和基础设施问题等都令业主感到不满。
  “我们也知道堵大门不好,但就想要个说法,我们每平方9毛8的物业费,在菏泽不算低了,但现在物业的表现实在令我们很不满意。”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住在顶楼,顶楼天台大便满地,多次向物业反映,都没有解决,小区内电车乱停乱放,物业也从来都不管理,严重影响小区内通道通行。
律师说法>>堵门不违法但不应提倡
    10日,记者采访到将军苑小区物业负责人。据介绍,将军苑小区总面积较大,哪怕物业费收到百分之百,每月也会亏损两万余元。对于此次业主们所提出的所有问题和要求,该负责人称,物业方面已经于10日12时向广大业主作出书面解释,如果广大业主对书面解释并不满意,也可推选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交谈。“10日中午12点对大家作出书面解释后,如果大家对最终结果不满意,也可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与本公司进行交接事宜,我们将全力配合。”将军苑小区物业负责人称。
  将军苑小区业主是否有权利更换物业呢?这种堵大门讨说法的方式又是否可取呢?齐鲁晚报菏泽律师团律师王逸清告诉记者,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反映诉求可以理解,但方式应理性合法,这样堵门的行为虽不违法,但却扰乱了公共秩序,并不提倡,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与物业公司进行合法交涉,如果交涉不成,也可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由房管局安排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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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必须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提出,业主个人不享有该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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