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污染没?每条都得细细查
环保部门启动流域污染专项检查,情节严重的污染企业一律关停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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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11日,青岛市环保局启动流域污染专项执法检查,用5个月时间对全市所有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及涉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11日,青岛市环保局启动流域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将对全市所有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及涉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包括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楼山河等主要过城河道沿线的工业废水排放源、生活污水排放源;李村河、墨水河、大沽河、泽河、嵯阳河等省控河流;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小珠山水库、书院水库、吉利河水库等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向县级市供水的1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岸海域沿线陆域排污源;群众反映及关注的可能引发死鱼、农作物减产等事件的污染隐患水体、房前屋后及小沟小汊污染问题。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为期5个月。5月11日至6月15日,执法人员将开展不能稳定达标断面、省控河流、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的基础调查,摸清沿线排污口状况,建立动态信息库和污染源清单。8月10日至8月30日为治理整改执法检查阶段,督促直排河、直排海工业企业对污水排放口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治,对发现的排污超标或超总量的单位,一律限期整改,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一律停业、关闭。10月10日至10月30日为督查考核执法检查阶段,重点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督察重点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将稽查督察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青岛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近期省政府将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对治水实施年度考核。本次专项行动中,将对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对因巡查不到位、不落实导致舆情发生或问题久拖未决的,将进行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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