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初中学考可加五分
农村两女户考生也可享该加分政策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5月11日讯(记者 杨霄) 1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5年枣庄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工作,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相关考生可获得加5分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本次审核对象是指考生为枣庄户籍,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且参加枣庄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籍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市外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管理服务、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建档管理1年以上的,可以现居住地办理,办理时报市人口计生委城管科备案,其他特殊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委统一研究。
  《审查表》由考生父母(或监护人)于5月13至18日到其属地计生办凭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还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父母结婚证(离婚证)、父母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申报领取;两女户考生要有家庭(包括父母子女)户口本、村委会出具的两女证明信,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申报领取,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将现场检查微机信息,依据日常管理情况先发放表格,并作为“特殊审核考生”待进一步审核。
  5月13至18日为乡镇(街道)审核时间阶段,5月19日至25日为区(市)审核时间,5月27日至30日为市审核时间。5月27日前将经审核的名单和电子版报市人口计生委集体会审,市人口计生委将随机抽查。5月30日送市教育局确认。市教育局确认后将结果反馈给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各考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过后,将实施加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