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启动第八次特赦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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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溥仪
王耀武,国民党十大抗日名将之一
宋希濂,抗战名将,人称“鹰犬将军”
廖耀湘,蒋介石“五大王牌军”之一的第六军军长
黄维,抗日名将,“黄维兵团”司令
文强,“军统局”北方区区长,毛泽东舅表兄弟
拟特赦的四类罪犯包括:
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
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过贡献的,犯贪污受贿,有严重暴力性犯罪、累犯的除外;
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犯故意杀人、强奸、贩毒、恐怖犯罪的除外。
>>第一次特赦(1959年12月4日)
1959年12月4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劳动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共释放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082名、战犯33名,包括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蒋介石集团的高级将领,如王耀武、杜聿明、郑庭笈、陈长捷、宋希濂等,杜聿明特赦后曾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委、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专员。
>>第二次特赦(1960年11月28日)
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共释放了50名,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45名(如范汉杰、李仙洲等),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4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
>>第三次特赦(1961年12月25日)
对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共释放了68名,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61名(如廖耀湘、杜建时等),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7名。
>>第四次特赦(1963年4月9日)
对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共释放了35名,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30名,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4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即原伪蒙疆自治政府主席、伪蒙古军总司令德王)。
>>第五次特赦(1964年12月28日)
对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共释放了53名,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45名,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7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即原伪蒙疆自治政府副主席、伪蒙古军上将副总司令兼第一军军长李守信)。
>>第六次特赦(1966年4月16日)
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共释放了57名,包括有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52名,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4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
>>第七次特赦(1975年3月19日)
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并予以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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