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财物被偷厂里需要担责吗?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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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张守玲,山东贤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擅长人身、财产损害,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读者咨询
  我在日照一家工厂上班,厂子里有员工宿舍,某天白天,我去上班,回宿舍后发现我的价值4500元的电脑和5000元现金不见了,楼道里的监控也坏了,我已经报警。工厂里有责任吗?
律师解答
  职工宿舍是由用人单位管理并提供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共场所。用人单位依法负有安全管理和保障义务,应依法采取必要、合理的管理措施,为员工创造安全的生活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不法侵害。
  如单位不能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则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综合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的过错、财产损失状况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如员工能提供证据证明单位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则应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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