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生态补偿金拿了971万
烟台位居全省第四,交出漂亮成绩单
2015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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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王永军) 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了解到,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对全省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前三季度,烟台获得971万元生态补偿金,排在全省第四位,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据介绍,按照《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2899万元,各市共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36万元。临沂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285万元,日照市获得的资金最少,为407万元。 
  烟台获得971万元,排在全省第四位。青岛1116万元、济宁985万元、淄博936万元、济南923万元、滨州790万元、东营718万元、潍坊692万元、枣庄681万元、莱芜621万元、泰安608万元、威海590万元、德州584万元、聊城529万元、菏泽427万元。  
  “这与烟台持续开展的以扬尘、机动车排气和燃煤排放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密不可分。”烟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以来,烟台在环境保护方面投入不少努力,取得了971万元的生态补偿。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发布的前9个月17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烟台重污染天数全省最少,蓝天白云天数243天,位居全省第二。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排在全省第二。
  通知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要严格按照《办法》及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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