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农村低保不低于2880元/年
确保每户困难群众安全越冬
2016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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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下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安全越冬。其中,农村低保标准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2880元/年以上。
  为确保全市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开展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逐户走访困难群众,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情况摸底排查工作。通过走访、排查,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疗尤其是取暖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建立台账,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不使一户一人遗漏。
  在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按规定,2015年年底前,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2880元/年以上;做好新增对象的申请认定和审核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给予救助;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对患重病、大病救助对象的补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患病时得到及时救治;对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要给予及时救助,多层次、多渠道缓解困难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
  此外,设立流浪人员避寒场所,实行24小时全天候救助服务;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优先保证受灾人群中的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家庭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看病等得到基本保障;春节前,各县(市、区)民政局须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大检查,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
人人爱环卫
  日前,德州市环卫处携手建设街小学举行“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主题参观活动,200余名小学生现场参观了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公厕管理、生活垃圾收运等环卫工作。此次活动将督促学生维护环境,爱护环卫工人。          本报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唐洁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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