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划定黄海海洋生态红线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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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月4日讯(记者 朱洪蕾)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划定我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
在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之前,早在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已经发布《关于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区范围为我省管辖的全部渤海海域,西起鲁冀交界处的漳卫新河河口,东至山东半岛北岸蓬莱角东沙河口,为保证生态系统完整性,扩大到长山列岛以东部分海域,涉及海域总面积16313.90平方公里。
我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后,连同之前划定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标志着我省已率先完成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此次划定的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区范围北起山东半岛蓬莱角东沙河口,与渤海生态红线区衔接,南至绣针河口,向陆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海岸线,向海至领海外部界线,即除渤海生态红线区划定范围外的我省管理海域,涉及海域总面积31011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2414公里。共划定红线区151个,其中禁止开发区36个,限制开发区115个,总面积为3134.84平方公里,占我省黄海海域总面积的10.1%;划定自然岸线(滩)保有长度约1087公里,占我省黄海大陆岸线的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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