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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上午,文化西路,一辆奥迪车因违法停放被清障车拖走。 本报记者 王兴飞 摄
看不到电子眼,路边就能肆无忌惮地停车?小心!4日上午,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路权,打造各行其道的畅通交通环境,市中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为期40天的“路权保障行动”,16条市、区两级禁停道路严查乱停车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交警将对违停车辆实行现场抓拍,未按15分钟规定时间内驶离现场的强制拖走。
本报记者 王兴飞
手机抓拍取证,违停奥迪被拖走
4日上午10点多,市中区上新街南口,路西侧的人行道上几辆私家车并排停放,不宽的人行道被整个截断,连盲道都被轧在车身下面,过路市民被挤到一侧的机动车道上涉险行走。
市中交警大队杆石桥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并对违停车辆进行查处。在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后,民警又使用带有警务通的手机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几个角度拍摄的取证照片随即直接通过网络传输到大队、支队的违法处理平台,全程仅用1分多钟。
“上新街狭窄,只能容车辆单向通行,路上还有一所小学,属全路段禁停道路。”查处民警介绍,手机抓拍的车辆违法照片经人工校对无误后录入违法处理系统,处罚即生效,这和常设在路口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一个样儿”。
市中区文化西路上,一辆鲁A牌照的白色奥迪车在道路南侧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经联系当事人后仍不驶离,民警使用清障车当场拖走。
“对违法停放车辆,交警部门会依据车辆登记电话在5分钟内通知车主,由于号码更新不及时或其他原因导致通知不到,或者通知后仍不驶离的,民警将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15分钟后还不驶离的,将使用清障车拖走,畅通道路。”杆石桥中队中队长徐世忠说。
市中区16条禁停道路严查乱停车
市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沈齐鸣介绍,自2015年12月29日开始,市中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路权保障行动”。依据行动方案,针对辖区的市、区两级禁停道路,交警部门将在每日7:00-19:00时段内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查处。
据了解,市中交警“路权保障行动”查控的重点道路共有16条,其中属市级禁停道路有7条,在该道路上违法停车将面临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这些道路有:经十路(虹桥路口至经十纬五路口)、旅游路(历阳大街路口至千佛山南路口)、经七路(经七小纬六至杆石桥路口)、泺源大街(杆石桥路口至泺源大街上新街口)、经一路(经一纬五至天桥南头)、纬二路(经八纬二至天桥南头)、英雄山路全线。
另外9条道路属区级禁停道路,具体是:经四路(经四纬二至林祥门)、胜利大街(经八路至经十路)、纬一路(经七纬一至经八纬一)、建设路(经十纬五至民政局路口)、舜耕路(千佛山南路至舜玉路口)、玉兴路(玉函小区北路至玉函小区南路)、舜耕路(舜耕万寿路至舜耕外环路口)、卧龙路(大众广场至东方肥牛王)、刘长山路延长线(党杨路口至陆军学院路口)。在这些路段违法停车面临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据了解,自2015年12月29日至今年1月3日,市中交警大队已现场抓拍违法停车457起、电警抓拍违法停车372起,31辆违法停放车辆经联系车主后未驶离,被交警部门使用清障车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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