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首次高中校长职级评审结果公示
29名高中校长实行职级制管理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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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李楠楠) 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首次高中校长职级评审结果公示,蔡润圃等29名高中校长“摘官帽”实行职级制管理。
  校长职级制改革重点是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完善校长遴选机制,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实现教育家办学。烟台市是全省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市,全市530名公办普通中小学校长将全部摘官帽,告别处级、副处级、科级官衔,代之以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职级。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任学校干部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日前,市教育局根据《烟台市普通高中2015年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烟教发〔2015〕93号),烟台市教育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中校长组织了评审认定。经研究确定蔡润圃等29人的校长职级,现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于2016年1月8日前向烟台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电话:2118568。  
  全市担任中小学校长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校长任职资格每2年认定一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中校长任职资格的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的认定。
  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职级评审制度、职级工资制度、任期交流制度等。在校长交流方面,校长每个聘期为4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任期。校长聘任期满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并经校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可以继续聘任,并按有关程序重新认定校长职级。特别优秀的特级校长,经批准后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延长退休年龄。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校长,评定一级及以上校长职级,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2年以上经历。
  校长职级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序列,各设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除特级校长不分档级外,其他各设一、二、三档,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一级校长总数的20%以内,一、二、三级校长全市总比例为3:5:2。
  校长职级每两年申报认定一次。并在此基础上实施有“梯度”的校长职级工资,校长职级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能绩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按照现行规定发放;能绩工资是实行校长职级工资后新增发的部分,按上学年县域内同学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的40%-130%发放。 
  小学、初中、高中职级工资等级系数分别确定为0.4-1.1,0.5-1.2,0.6-1.3,以充分调动校长积极性,充分体现不同学段校长的工作压力。
烟台市首次 高中校长职级评审结果
  一级一档:蔡润圃、焦强林、隋丰俊、曲延涛;
一级二档:于守田、赵胜军、郭宏成、孔宪迪;
一级三档:李瑞福、李元福、宿俊光、栾忠武、孙超、刘壮亭;
二级一档:张文武、张辉庆;
二级二档:王波、王明宏;
二级三档:吴荣熙、林凤桐、于年池、王岳峰、柳忠芹;
三级一档:王玉东;
三级二档:冯桂兴;
三级三档:于银广、由洪运、邹通德、陈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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