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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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4日讯(记者 李榕) 目前,德州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经监测预警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德州市空气质量相对稳定,依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1月4日20时起,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橙色)降级为Ⅲ级(黄色)。
据悉,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建议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2、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3、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4、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
5、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7、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8、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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