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投诉一月就有400多起
有关部门已启动专项检查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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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李榕) 年终岁尾,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易发多发期。1月4日,记者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统计了解到,自2015年12月份以来,涉及“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的投诉高达400余起。
  2015年12月18日,德城区的马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2013年12月份至2014年12月份,在德城区双河家园工地从事塔吊司机零工工作,现在工程没有完工,至今拖欠其7万元工资没有发放。
  对于马先生反映的问题,当地建设局调查后回复称,该工地劳务单位为四川仁寿海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拖欠当事人等六人工资。目前,该项目已停工一年,施工总承包和劳务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撤离现场。至今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之间未结算,劳务单位与班组长之间未结算。现施工总承包单位京鑫建筑公司已将劳务单位四川仁寿海天公司向法院起诉,劳务单位实际负责人王勇拒不出庭,主管单位已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单位列入重点监督范围,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企业限制招投标,对劳务企业全省通报批评。
  与马先生遥遥无期的“工资结算”相比,来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刘先生要幸运的多。刘先生于2015年8月12日,在东海香港城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现工地未完工,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解庄村绿环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7万余元工资,一直未给予发放。经核查了解到,项目包工头私自挪用工资,造成农民工工资资金缺口。最终经主管部门协调,包工头承诺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记者了解到,从12345市民热线投诉内容来看,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从几百元到几十万不等。拖欠工资的现象除涉及部分私企外,在某些政府工程或事业单位工程中均存在。
  据悉,目前德州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等八部门已联合启动专项检查,对各自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入职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工资条、工作证、打卡记录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可以带着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添便利
  近日,新湖风景区的湖岸上添置多处休息座椅,为沿湖锻炼、休闲的市民休息提供方便。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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