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不成,男子三次上门放火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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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4日讯(记者 王领娣) 2014年2月,劳某经人介绍与郭某甲建立恋爱关系,二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因故产生矛盾而分手。此后,劳某多次对郭某甲骚扰、威胁,并到她娘家捣乱,两个月内竟三次上门放火。
郭某甲介绍,2014年农历正月份,经亲戚介绍她和劳某处对象。后来因为订婚等发生分歧,她提出分手,劳某不同意,到她家争吵,她父亲发现后打了劳某两巴掌。郭某甲的姐姐证实,此后,劳某多次对郭某甲骚扰、威胁,并到她娘家捣乱,其中一次还扬言说,她娘家最近几天得死俩人。
劳某为此对郭某甲及其家人心有怨恨,产生了放火报复的念头。2014年12月19日凌晨,劳某携带装着汽油的塑料桶窜至郭某甲的父亲郭某庚家门口,向门边的玉米垛泼洒汽油后点燃。劳某供述,秋收后看到她家大门东靠南墙有玉米垛,有两米高,他用一个扁平的白塑料桶从摩托车里放了半桶汽油,从东边路口位置拿了一个玉米秸靠玉米垛放着,然后往玉米垛和玉米秸上浇上汽油,用随身带着的打火机点着了玉米秸,见火着起来就跑了。郭某甲家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大火烧毁玉米400余斤,经鉴定价值448元。
十多天之后的凌晨三四点钟,劳某又用热水袋装上汽油,带着去了郭某甲家。他把装满汽油的暖水袋扔到离郭某甲家大门半米远的地方,用打火机点燃装着汽油的暖水袋后跑了。致郭某甲家的木质大门受损。
接连两次放火,劳某仍旧“不解恨”,2015年2月5日零时,劳某携带装有汽油的暖水袋又窜至郭某甲的哥哥郭某己家中,砸碎窗户上的玻璃后,用打火机点燃暖水袋从窗户扔到郭某己家的土炕上,正在土炕上睡觉的郭某己一家被惊醒后将火扑灭,大火烧毁了郭某己家的被褥、衣服等物品,经鉴定价值1806元。
无棣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劳某无视国家法律,三次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劳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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