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烟花爆竹本月24日开售
持续到2月22日,许可证到期后,经销单位要停止经营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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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许君丽) 4日,记者从威海安监部门了解到,市区2016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将从1月24日开始,销售时间将持续到2月22日,许可证到期后自行作废。目前,临时销售点相关审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今年,该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总量控制在66家以内,由威海市供销鞭炮有限公司和威海华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两家批发公司按分配指标设点,比往年略有减少。目前,临时销售点主要负责人培训已基本结束,培训合格后,1月22日将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审批原则,环翠区实行烟花爆竹专营模式,专店销售,且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与环翠区一样,经区、高区、临港区在临时销售点的设置、审批等也执行严格规定。今年威海市区烟花爆竹零售时间基本统一,自1月24日(腊月十五)至2月22日(正月十五),许可证到期后,经销单位要停止经营,并于3日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交由批发公司统一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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