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案,将于14日上午10时30分,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宣判。届时“齐鲁壹点”客户端将进行同步直播,读者下载登录“齐鲁壹点”选择“青岛”频道可观看直播。
2015年6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李德彬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路口,见被害人庞某某独自行走,遂尾随并拦住纠缠、威胁。后来庞某某趁机逃离并大声呼救,但被李德彬追上杀害。
2015年6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李德彬预谋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中学公交车站附近抢劫,见被害人金某独自行走,便尾随至人行道处,强行夺包,金某反抗呼救,被李德彬杀害。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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