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雪杰 夏天棋)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龙口市恒泰医药有限公司做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
龙口市恒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已不具备药品经营基本条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要着重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监管,凡是随货同行单与药品收货地址不符的,一律视为非法渠道购进,立案查处;要着重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码流向查询,凡是发现流向与实际不符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对发现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欢迎市民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