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3起安全生产监管失职
2016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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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段婷婷)记者13日获悉,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监管失职问题,并将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潍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挂角子村两委安全生产工作不力问题。2015年11月,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挂角子村的潍坊才艺广告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潍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挂角子村两委存在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督促整改落实不力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潍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向潍城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开发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发局局长高文胜、农工办副主任兼北管区党总支书记韩兴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北管区主任王秀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管区包靠挂角子村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亓志朋、挂角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延增、挂角子村党支部委员兼安监员陈永起、挂角子村委委员兼安监员陈延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挂角子村主任陈永德受到批评教育。 
  高密市商务局和姜庄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问题。2015年5月,高密市半岛姜庄物流园内王波钢材经营户工人施工过程中,脚手架顶端触碰到高压线,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高密市商务局和姜庄镇党委、政府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组织隐患排查不细致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高密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安委办主任徐瑛受到警告处分,商务局企管科科长逄作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庄镇党委书记田凯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桂新受到警告处分,镇分管领导营春贵受到记过处分,镇安监所所长门业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问题。高密汽车站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不健全,长时间存在安全隐患,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科和驻站办作为汽车站安全运营的直接监督管理单位,对汽车站违规经营行为监督整改不力,对汽车站长时间存在安全隐患失察失纠。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科科长、驻站办主任栾建忠受到免职和调离客运科工作岗位处理,客运科副科长宋伟东受到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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