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13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付朝旺 徐百明) 低保政策是国家对低收入家庭进行救助的一项惠民措施,却有不法分子瞄上了这样一个“发财”的捷径,冒充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或受害人儿子的同学,骗取信任,以给办低保为名进行诈骗。1月11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某村的杨某遭遇了办低保的骗局,结果被骗3000元。警方提醒,办低保需要严格程序,民政局工作人员不会单独到村里为人办理低保。
11日,家住东昌府区沙镇某村的老杨家中来了“贵客”。“大爷,我是您儿子的同学小张,在区民政局低保科上班,给你们争取了一个低保的指标。”说着还拿出电话与老杨儿子“聊”了起来,老人此时对男子深信不疑。小张表情和善,言语间充满了关心。缺乏防备的老杨信以为真,以为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小张然后以疏通关系、缴纳手续费、材料费等为由,从老杨手中骗取3000元钱款。小张说第二天把低保款送来,结果,第二天连个人影也没见到,打电话也联系不上。老杨开始有了疑心,把这件事告诉了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儿子说没有同学在民政部门上班。发现被骗的老杨到东昌府警方报案。
沙镇派出所民警介绍,对此类诈骗要分三步预防:首先,低保是由困难家庭向所在街道办(村委会)提出申请,由街道办(村委会)讨论通过后,交相关部门进行复查,情况属实的交民政局,低保金由民政局进行统一发放。办理低保没有任何手续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绝对不会单独到社区、村户为个别人办理低保。乡镇干部更没有为个别人办理低保的权力,不要轻信找上门的“工作人员”和“政府干部”。
民警提醒,老年人不要轻易把财物透露给陌生人。如果要使用身份证、银行卡、存折时,要多加留意,先要验明对方身份,要其出示相关证件,不能随便将证件交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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