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违反八项规定,菏泽处理1119人
2016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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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德领    
    13日,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发布。据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常务副书记李茂楠介绍,2015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方面,菏泽查处人数、处理人数、曝光人数,均居全省第一位。2015年全市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问题2288起,问责2365人,其中科级干部186人;党政纪处分225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8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99起,处理11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47人,先后下发通报7期,对全市57起69人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曝光。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755件(次)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755件(次),同比上升25%,初核1917件,立案1882件(其中县级28件,科级213件),结案1690件;处分1822人(其中县级23人,科级186人;党纪处分1752人,政纪处分124人);移送司法机关97人。市纪委接访238批510人次,同比下降29%,进京到省访万人平均数在全省最低;市纪委自办案件51件,同比上升18.6%。
  李茂楠说,特别是严肃查处了鄄城县原人大第一副主任周生林,鄄城县原常委、宣传部长黄正光,市林业局原局长张代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霍德欣等一批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极大震慑。
  李茂楠说,菏泽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教育。2015年,共函询约谈38人(次),有效防止了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实施“两规”案件5起,“两规”时间184天。
2365人因“庸懒散”问题被问责
    李茂楠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着力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党员干部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问题。2015年,对全市28人进行了通报曝光。其中,开除党籍16人,留党察看1人,其它党政纪处分11人,移交司法机关14人。
  2015年全市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问题2288起,问责2365人,其中科级干部186人;党政纪处分225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8人。
  2015年,全市开展明查暗访569次,检察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995个,检查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农家乐、歌厅、洗浴中心、超市等场所1124处,有效防止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2015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99起,处理11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47人,先后下发通报7期,对全市57起69人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曝光。
乡镇纪律巡查党政纪处分637人
    为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市纪委监察局在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巡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纪律巡查工作,以市委文件出台了《乡镇干部纪律巡查暂行办法》、《乡镇干部纪律巡查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制定了《市直单位巡查办法》和《乡镇干部纪律巡查指导方案》,对巡查对象、巡查内容、结果运用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截至目前,乡镇纪律巡查梳理问题线索2152条,立案659起,问责195人,党政纪处分637人,其中科级干部53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对5个市直单位的巡查已经结束,发现问题88个,问题线索42条。
公车私用 菏泽两干部被通报
    本报菏泽1月13日讯(记者 张建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菏泽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两起为公车私用问题。
  五起典型问题分别是:牡丹区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冯勋波超标准接待问题。市纪委给予冯勋波党内警告处分。
  牡丹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胡尊博公车私用问题。市纪委给予胡尊博党内警告处分。
  定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毕国胜公车私用问题。市纪委给予毕国胜党内警告处分。
  定陶县仿山镇原宣传委员孔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定陶县纪委给予孔艳党内警告处分。
  郓城县唐塔街道办事处罗庄教学点负责人王秋霞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郓城县教育局给予王秋霞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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