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
关于建立法律专家库的公告
2016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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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我市将建立法律专家库,拟聘任60名市内外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作为专家库成员,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在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执业律师。
二、聘任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专业特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的教师、研究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须正在执业,并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公、检、法机关退休、离职后从事律师工作的,不受10年执业经历限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1951年6月1日后出生)。
  (五)能够密切联系实际,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聘期和工作方式
  聘期为2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邮寄、递送资料3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聊城市政府法制网(http://www.lcfzb.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聊城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2016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的复印件,邮寄或递送至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2号办公楼3016室,邮编252000);也可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8940@163.com。无论是否聘任,所有资料不再退还本人。
  在聊城市范围内工作,已经参加聊城市法律顾问报名的,可以兼报法律专家库成员。已经确定为法律顾问人选的,不再入选法律专家库成员。
  (二)审查
  法律顾问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聊城市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逐一核实其资料信息。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聊城政府法制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五、待遇 
  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按项计酬”。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另外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0635-8288940
       8288941  
  联系人:张辉           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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