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是否称职将受评议
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旨在推进公正司法
2016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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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巨荣俊)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对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评议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两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提高。
  意见指出,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时间安排为每年的3月份至7月份,分准备动员、调查研究、集中评议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根据方案要求,在事先与两院沟通协商确定的人员范围内,采取由电脑随机产生的方式确定被评议对象,并督促被评议对象开展自查自评。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成调研组,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调查和了解,并召开述职报告会,听取评议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自查报告,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本单位干警开展现场民主测评;向所在单位了解被评议对象全面履职情况。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纪委(监察局)、政法委、信访局等机关单位及个人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组成案件查阅组,抽查、阅看近三年来主办的案卷。
  最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并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确定等次。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确定评议等次。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督促受评议对象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限期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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