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捕
已被羁押至济南市第三看守所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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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张帅) 近日,长清交警大队按照“双七”行动整治部署,组织警力严查酒驾,查获多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一起醉酒驾驶。目前当事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长清警方逮捕。 
  5月4日晚11点55分左右,秦某利(男,山东东阿县人)驾驶鲁PQB×××牌照的小型轿车,沿经十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泉街路口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城区中队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对韩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物证鉴定所检验,秦某利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4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9日上午,经长清区人民法院批准,城区中队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秦某利逮捕,并羁押至济南市第三看守所。
  5月6日下午,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济平干渠路三龙庄设点查处酒驾,其间查获张某军涉嫌酒后驾驶牌号为鲁A57×××的小型客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浓度为69.5mg/100ml。张某军对测试结果表示无异议,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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