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管理工作高新区的做法不孬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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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12日讯(记者 于伟) 12日,济宁高新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获点赞,并在全市合同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推广。
“过去,引来一个项目,甚至不拟定合同条款,尤其看上去很大的一个项目,在拨地给政策上也毫不含糊,可对项目的投产、预期效益就鲜有规定。”济宁高新区法制处处长李兵坦言。
为此,济宁高新区率先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把合同管理上升到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明确了合同管理的原则、范围、标准、程序、履行、责任,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沥干项目中的水分,对项目投资、达产等指标的也作出合同约定。
针对本土企业合同化管理,济宁高新区还创新推出“共生”、“吟龙”两大计划,在强化合同双方对等条款的同时签订一些有助企业长远发展的项目合同,围绕计划配套资本、人才、科技等专项政策,以及股权、债券、厂房租赁等全新的政府扶持方式,促成了企业“集团化”似的整体逆势上扬。去年,列入“共生计划”、“吟龙计划”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20%的高速增长。
在政府合同管理方面,济宁于2013年出台了《济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成立由67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库,聘请10位市政府法律顾问,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于一些重要的合同,不仅仅停留在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上,还探索出了由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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