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改造14.89万户农村旱厕
鼓励农户自备材料或出工参与改造,每户奖补不低于600元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李晓东 通讯员 徐明翔)5月11日,潍坊市启动农村改厕三年行动,今年年内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4.89万户。
  据了解,农村厕所改造将选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改厕模式。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在城镇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实现达标排放;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等。把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相结合,鼓励推广使用单户、两三户、多户并联的一体化处理设备,改厕和污水处理同步进行,一步到位。
  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在县(市)按不低于300元/户标准进行奖补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300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参与改厕。加强农村改厕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此次农村改厕行动将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当地实际的设计图纸。厕具、施工由县(市)或镇统一招标采购。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队伍。
  行动期间,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改厕工作的培训指导。县(市)要组织镇、村庄具体负责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规范专业培训,改厕施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每月2日前将上月农村改厕进度情况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1月20日前报上年度农村改厕工作总结报告。将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按程序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内容,根据县(市)改厕年度计划,每年由县级组织验收,市级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认定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省和市级奖补资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