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起始年级按省定班额招生
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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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5月12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2016年全市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严禁设招生代理
采用“回扣”违规招生

  根据通知,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招生、划片入学”的要求,并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需要对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进行调整的,须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并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且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初中择校学生,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待遇。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民办)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等标志性成果作为招生依据。
  未经潍坊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招生。经批准可以到市外招生的民办高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宣传,严禁设招生代理,严禁采用“回扣”等方式违规招生。
小学不超过45人
中学不超过50人

  今年,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实行均衡编班,所有学校须按常态平行分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禁止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或特色班等;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确因资源不足超规定班额招生的,要“一校一策”,确保2017年新学年解决大班额问题。对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各中小学校要做到招生时间、条件、程序、计划、结果“五公开”。严禁弄虚作假,禁止通过中介代理,发布虚假广告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开学后一周内通过校内张榜、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当年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报记者 秦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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