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启动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
药品购销无法追溯,企业将受重罚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樊伟宏) 12日,齐鲁晚报记者获悉,淄博市食药监局近日召开动员会,要求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根据会议部署,各企业于5月底前将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的经营行为,对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自查、整改。这10个方面包括: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等。
  从6月份开始到9月份,监管部门将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欢迎市民对企业违法行为通过12331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